合同公证
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机关代表国家对合同进行法律监督的一种手段。当事人申请合同公证,应当向公证机关提交申请书和合同的原本。
公证机关受理后,应根据民法、经济合同法、劳动法等实体法的规定,重点审查:
(1)合同当事人各方的主体资格。
(2)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是否遵守了国家的法律,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国家计划的要求,是否贯彻了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等。
(3)合同的具体内容是否符合实体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条款是否齐全文字表达是否明确、具体。
(4)签订合同的手续是否完备。公证机关经过审査,认为当事人签订合同的行为既真实又合法的,即可出具公证书。
境外合同公证
如果合同是在境外签订的,或者合同的一方是境外个人或企业,那就有必要对境外合同进行真实性认证以确保合同的可靠性,境内人士和境外人士在购房时要办理的手续都是一样的,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境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买卖商品签订的合同,还需要办理合同公证手续。
作为购销主体的“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大致有这样几种:外国公民、港澳台地区公民、持有中国护照并在外国取得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其他境外个人、在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等。
办理境外合同公证需要国际公证律师的协助,在律师见证下签字盖章,由律师出具境外合同公证书并选择做转递或大使馆认证。如有咨询办理境外合同公证认证需求,请联系使馆公证认证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