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和民事、商业文书认证程序

 
1.美国出具的各类文书欲送往中国国内使用,需先在美国办妥公证手续,经美国国务院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能在中国使用。
2.美国驻中国使馆和总领馆(包括美国驻港领事机构)为其公民或法律行为发生在其境内的外国人出具的公证书,如该公证书不违反中国法律、政策和规定,可以直接在中国境内使用。
 

办理美国认证须知

 
1、凡在美国出具的、发往中国使用的文件,如:生活保证书、无配偶证明书、职业证明书、健康证明书、委托书、声明书、身份证明以及商标证明等,必须先办理认证。中国驻美使馆、各总领事馆仅受理其领区内的认证文件。
 
2、办理认证程序如下:
(1)文件首先由当地公证员 ( Notary Public,又称地保官 )公证;(2)本州岛州务卿 ( the Secretary of the State ) 认证;(3)中国驻美各总领馆认证;
 
首先将文件送居住地所在州务卿 ( the Secretary of the State ) 认证后;再送美国国务院认证办公室认证,后再送使领馆认证。
 

美国认证注意事项:

 
办理商业认证,必要时,需要提供公司执照和公司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美国国务院网址http://www.state.gov
 
怎样办理在美国留学人员回中国证明
 
在美国留学、进修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回中国工作前,可写信与各中国
驻美国使馆领馆教育组联系,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办理学生认证基本条件:

 
1、必须是在美国正规大学报到注册
2、在各中国 驻美国使馆领馆报到过
 
持本人护照、结业证书、毕业证书、历年的IAP-66表、在校工作证、学生证、回中国机票等到中国驻美国使馆领馆教育组开具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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