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际公证人?
1. 国际公证人都是资深事务律师,大多数都拥有15 至20 年的事务律师经验,国际公证人日常的主要工作是编製及验证供海外使用的文件。而国际公证人的名字必须在香港高等法院的国际公证人注册纪录册上注册,国际公证人在全球受到广泛的认可。
2. 国际公证人现时是由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根据《法律执业者条例》(香港法例第159 章)委任。国际公证人的主要工作包括拟备、签立及核证送往海外使用的法律文件。国际公证人拟备、签立及核证的文件在全球受到广泛的认可。
国际公证人的工作内容
3. 国际
公证人的日常工作主要涉及拟备、签立及核证送往海外使用的法律文件,但源于香港特区而在中国内地使用的文件则除外。
一般而言,国际公证人提供的服务包括(但并不只限于):
· 拟备海外使用的授权书及见证其签署
· 核证公证人面见证人士的身份
· 见证海外土地或物业买卖文件的签署
· 认证用作移民、婚姻、收养、继承等用途的个人文件及资料
· 认证公司、商业及业务文件
· 拟备海事报告
· 为交易、文件或事件提供认证及保存公证记录
香港高等法院加签
4. 经由香港国际国际公证
人签署及盖章后的文件,有部份需在香港高等法院加签。需要在高等法院加签的文件都是在1961年海牙免验证公约(Hague Apostille Convention) 成员的国家或地区使用。
外国公署或领事馆验证
5. 在非海牙免验证公约成员国或地区使用的文件,在国际公证人签署及盖章后,一般须经有关国家或地区的驻香港特区的外交代表验证,确认国际公证人的身份及其签名和印鑑式样,才可在该国家或地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