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要想长期居住在中国必须获得长期(2-5年)居留许可或者说拿到中国绿卡。居留许可和F签证由本人申请也可有工作单位代办,单位代办需出具代办授权委托书,受理机关可要求面见申请人或提出询问。
申请材料:
(一)填写准确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及申请人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官员、特别)、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的资料页、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和最后一次入境验讫章复印件。
(三)卫生检疫部门签发的有效健康证明复印件(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请1年以上有效期居留许可,且年满18周岁的外国人提交)。
(四)加盖居住地派出所公章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住宾馆、酒店者除外)。
(五)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1、高层次人才:《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一类被授权单位公函。
2、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境外出具的须经翻译和公证)、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公函(须注明职务、申请期限等内容)等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以上人员的随行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以同时申请办理与之相同期限的居留许可或者F多次签证,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和出生证明等),境外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非与上述人员同时办理的,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居留许可、F签证和护照复印件。
(七)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俗称中国“绿卡”)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持证者在证件有效期内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再签证。而《上海市居住证》是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证明,用于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相关事务,查询相关信息,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外国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长期居留手续和与居留期限相同的多次出入境签证手续。因此,《上海市居住证》只是办理签证手续的证明,不能作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来使用,外籍人员不能仅凭《居住证》出入中国国境。
美国人长期居住在中国地区,国内相关部门机构会对当事人身份信息查验,首先需提供美国护照公证,公安机关会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随着美国人在中国参与的各种社交经贸活动增多,涉及到很多手续需要逐一办理。
如:美国人在中国公司上班,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提供当事人学历证明、离职证明、工作履历。当事人需要对在美国本土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办理国际公证使馆认证,上一家公司(非中国公司)的离职证明(必要情况需要公证)。
美国人与中国人结婚,如果婚姻关系的任意一方非中国国籍,民政局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和单身事实的材料,这个时候需要办理美国护照公证、美国单身证明公证加盖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章。
美国人在中国上学需提供学生出生纸公证、父母护照、结婚证公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这些材料证明都是需要经过大使馆认证才有效。如有需要办理以上公证文书的外国朋友可联系大使馆认证服务网(www.hkv6.com),我们可提供远程办理,省时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