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公证处今年来,共办理预约上门公证18件、46人次,为老弱体残人群提供上门服务13件,为弱势群体减免公证费用近2万元,受到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赞誉。
蒋某,男,60岁,营山县西桥镇人。2006年4月至2010年5月先后在深圳盛浴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从事清洁卫生工作。期间,因病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65000元(其中20000元由深圳盛浴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经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其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诉讼,获得二单位医疗补助费、医疗期间工资、疾病救济费、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费用共计人民币35000多元,但接到判决后蒋某却为怎样到深圳领取赔款犯了愁,病后自己起居都不能自理,让家人护送成本又太高。正在左右为难之时,恰逢县司法局组织的“送法进万家”活动,经咨询了解到,可在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由其子代为领取赔偿款。蒋某立即与县公证处取得联系,申办委托公证。5月9日,公证处提供上门服务,及时为其办理了委托公证。